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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思考 简要独立思考与深入思考(下二)

2023-10-11 03:26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步入社会,每个人都尝试过写作。写作还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很多人都觉得写范文很难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高质量范文,仅供大家参考。让我们来看看。

如何写一篇独立思考的小作文

曾经有过这样一个事件:一名高中生,因为从小父母就事事帮他,只要求他埋头学习,所以他从小学开始,一直保持着优异的成绩,但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最终在父母的期望下,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北京的清华大学。全家人都很兴奋,但是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大学里的学生必须住在校园里。这对于一个学生面临的问题来说,对于对生活一无所知的孩子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有一天,他的父母接到了学校老师的电话。老师表示,他们已经了解情况。虽然他的成绩很好,但学校不会收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学生。这一刻,一家人的心都碎了。父母后悔了。

我的父母也很爱我,从来不让我做事。他们担心我会受伤。他们还是希望我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学习上。每当我想帮忙的时候,爸爸妈妈都会说:“快点。”好好学习,努力工作,不然长大后就一文不值了。”每次听到这句话,心里都会有些失落,但很快就会恢复的。

当我进入初中时,我想骑电动自行车去学校,这样我的父母早上可以多休息。但他们怕我开车不小心,就小心翼翼地告诉我。于是我就渐渐忘记了这件事很长一段时间,也没有再提起过。

大三的时候,我一直希望能够脱离父母的保护,住在学校里,但得到的答案是否定的。原因是学校不如家里。

爸爸妈妈,我不是不渴望你们的关心和爱护,我只是希望你们能给我多一点自由的空间,因为我渴望自由和独立。

如何写独立思考的简短总结II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本市签署:

被投资方:

公司住所为 ,法定代表人为 。

原股东:

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投资人:

住所是,指定代表是。

而:

1。被投资单位为依法设立并于当年、月、年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持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

2。截至本协议签署日,被投资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万元,具体股权结构为:

序列号

股东

投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投资方式

3。双方拟利用本协议约定,投资者以货币资金1万元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万元,成为公司股东,持有增资后公司%股权。

4。本协议各方充分理解本次投资过程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同意依法进行本次增资。

为此,上述各方经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协议如下条款,供各方共同遵守。

第1条定义和解释

1。除非本协议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公司、被投资方

公司

、投资者

创始人

原股东

管理

各方,协议各方

,原股东、投资人

这笔投资

或此交易

投资方拟认购本次追加注册资本1万元

增资价格

投资者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0000元应付的全部价款(资本金:10000元)

公司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境内外上市

销售收入

归属于公司的销售收入是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聘任的具有证券资格的审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净利润

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聘请的具有证券资格的审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税后净额。利润

关联公司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9年颁布的财务会计[20__]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或以后的相关修订)、《公司法》(或以后的相关修订) 20__或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关联公司为同义公司

工商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董事会

本次投资完成后,由投资者与原股东委派的董事共同组建董事会

投资完成

投资方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规定完成本次投资,并经工商局批准登记为公司股东

先决条件

投资者进行本次投资的前提条件,具体含义如本协议第五条所述

权利负担

除股东声明原件或权属证明上相关信息所载明的实体以外的任何人享有的任何权益、权利或股权(不限制前述内容的一般性,包括任何使用权、收购权、选择权或股权)优先权)或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权或转让,或任何司法限制,例如扣押、查封或任何其他产权负担、优先权或担保权益,或对相关财产的任何性质的安排。

协议生效日期

本协议生效日期以协议正式签署之日为准

发货日期

投资者将增资款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之日

报名日期

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日期

中国

就本协议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

中国法律

就任何人而言,指适用于该人的中国政府、监管机构、法院或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法律、法规、行政或部门规章、指示、通知、条约、判决、裁决、命令或解释。就本协议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和判例

人民币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工作日

除周六日及中国法定节假日外任何日期

2。其他说明

(1) 本协议中使用的“协议中”、“协议下”及类似引文均指整个协议,而非本协议的任何特殊条款;

(2)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的法律组成部分。除非本协议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引用本协议的章节、段落、条款和附件应被视为引用本协议的该部分的全部内容;

(3) 本协议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影响对本协议条款的理解。

第2条本协议的目的和地位

1。通过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步骤,投资者将按照本协议溢价向公司增资并持有公司相应股权。

2。本协议是公司引进投资者投资的原则性协议。为履行本协议而签订的附件及其他书面文件或合同均视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且不得与本协议的原则相抵触。矛盾的。若双方在签署本协议前签署的文件与本协议内容相冲突,则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增资价格

1。各方同意,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相关条款和前提条件的前提下,投资方出资人民币1万元认购增资后公司%股权,其中人民币1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其余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万元,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列号

股东

投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投资方式

1

2

3

4

总计

100%

2。公司原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权利。

3。公司应当按照与投资者约定的资金使用计划(见附件1)使用增资价款。所有增资价款应存入公司专用账户,不得用于债券投资。

第四条 本次增资的程序及期限

1。本协议签署的同时,公司应取得股东大会批准投资方增资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以及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承诺。

2。协议各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完成公司章程、增资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等文件的签署。

3。投资方应当自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支付增资条件全部满足或者被投资方全部或部分放弃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按照约定金额支付增资款。投资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付款至公司开立的指定账户。

4。公司应当自收到投资者的增资款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出具书面出资证明予以确认。

5。公司收到投资者增资款后5个自然日内,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6。收到投资者增资款后15个自然日内,所有变更信息应报工商部门受理。

第五条 本次投资的前提条件

1。投资者支付增资款的义务取决于满足以下所有先决条件:

(1)公司与本次投资相关的法律文件的修改和签署,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承诺书、本协议等;等等;

(2)公司无未决诉讼;

;约定后有这一项

(3)公司及创始人签署的附件3中的声明、保证和承诺真实有效。

2。至于本条第一款的先决条件,除非投资者放弃这些先决条件,如果所有这些先决条件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未得到满足,投资者有权立即经书面通知其他方后终止本协议,不再支付增资款。投资者无需因本协议的终止而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次增资相关协议

公司及原股东应采取一切措施确保投资者享有以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文件、配合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1。优先权

(一)原股东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出售或转让给其他股东或任何第三方(以下简称“股权转让”)的,应当书面通知投资者提前 15 个日历日。同等价格和条件下,投资者或原股东优先受让;

2 转让股权将按照各自当时持有公司的相关出资比例进行转让。

2。抢先认购权

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后续增资的,在同等条件下,投资者享有优先认购权;原股东也主张优先认购权的,投资人与原股东协商确定对方认购的增资份额;协商不成的,投资者和原股东将按照各自当时持有公司的相关出资比例进行增资。

3。跟随权

(一)原股东拟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出售给第三方(“受让方”,原股东除外)的,应当提前15个自然日书面通知投资者。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有权选择是否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以与原股东相同的价格、条件和比例出售给第三方,原股东应保证收购人同意向原股东转让的条款。股权价格是指投资者拟转让的股权。但本协议已向投资者披露或投资者在签署本协议前已获得放弃该权利的书面确认的除外。

(2)投资者应在收到通知后15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是否跟随的决定。否则,将视为放弃跟随权利。

4。反稀释权

(1)原股东一致同意,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不得以低于本次增资价格或优于本次增资的条件向公司引入其他投资者,除非经全体股东当时一致同意增资,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批准的员工持股计划除外;

(2)即使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以低于本次增资的价格引入其他投资者,原股东一致同意投资者将自动享受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的利益由公司及后续投资者签署。最优条件,到时候再讨论具体的调整方案(减资、定向增加资本公积)

5。经营目标承诺

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创始人就公司20__年、20__年、20__年的经营指标向投资者做出如下承诺:

(1)销售收入指标

创始人承诺:公司20__年、20__年、20__年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分别不低于1万元、1万元、1万元。指标的%将用作缓冲区。如果指标低于% 如果涉及赌博条款,如果指标超过%,应该有相应的奖励

如果公司未能完成当年的销售收入目标,创始人应按照以下计算公式向投资者提供股权补偿:

补偿股权比例=(1-本年实际销售收入/本年销售收入目标)×投资方当时持有的股权比例

如果公司年销售收入达到奖励标准,投资者应按照以下计算公式向创始人提供现金奖励:

奖励金额=(当年实际销售收入-当年销售收入目标)×奖励比例(如2%)

(2)中心建设指标

创始人承诺:公司将分别于20__年和20__年完成不少于20套住宅和2个家居中心的建设。索引的%将用作缓冲区。如果该指数低于%,则将触发赌博条款。如果该指标超过%,则应有相应措施。奖。

如果公司未能实现建设目标,创始人应按照以下计算公式向投资者提供股权补偿:

补偿股权比例=(1-当年实际设立中心数/当年中心建设指标)×投资方当时持有的股权比例

公司当年中心建设指标达到奖励标准的,投资人按照以下计算公式向创始人提供现金奖励:

奖励金额=(本年实际建立中心数-本年中心建设指标)×每家企业奖励金额(例如每家5万元)

(3)若公司未能同时达到销售收入目标和中心建设目标,创始人承诺按照上述两项补偿股权比例中较高者对投资者进行补偿;如果公司同时达到销售收入奖励目标和中心建设目标奖励指标,投资人承诺按照以上两项奖励金额中较高者奖励创始人

(四)上述股权激励逐年实施。公司应在收到投资者书面通知公司未达到经营指标承诺并要求股权补偿后30个自然日内,将上述补偿股权比例按1元的比例转让给投资者。公司、创始人、原股东有义务配合投资者签署相关股权补偿协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股权转让协议和决议等文件,并履行审批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公司未能完成目标任务且与目标任务存在较大差距的,创始人年度薪酬股权比例最高为3%。

6。回购权

1 公司20__年经审计净利润为负,投资人有权要求创始人或公司按照以下价格回购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公司股权。回购价格计算公式为:

回购价格=投资者投资额+投资者投资额×10%×投资者持有公司股权天数/365-投资者持有公司股权期间收到的现金股利

(二)公司、创始人或管理层违反承诺或严重违约的,投资者有权要求创始人按照本款规定的价格和条件履行回购义务。回购价格计算公式为:

回购价格=投资者投资额+投资者投资额×10%×投资者持有公司股权天数/365-投资者持有公司股权期间收到的现金股利

(3)自本次投资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若投资方委派董事支持公司上市且公司符合上市条件,但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否决公司上市计划的,投资者有权要求创始人按照本款规定的价格和条件履行回购义务。回购价格计算公式为:

回购价格=投资者投资额+投资者投资额×15%×投资者持有公司股权天数/365-投资者持有公司股权期间收到的现金股利

(4)自投资者书面要求创始人回购股权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公司可以根据上述回购条件协调第三方转让投资者持有的公司股权和价格,则视为创始人已履行回购义务;

(五)自投资人书面要求创始人回购股权之日起45个自然日内,创始人应向投资人支付全额回购价款,投资人收到全额回购款后15个自然日内予以配合回购价格。公司与原股东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6)公司及其创始人无权强制回购投资者本次投资后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7。出售权

在满足本条第六款规定的回购条件的情况下,创始人或公司未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回购义务并支付股权回购价款,或未提示第三次回购的符合回购条件且价格转让投资者持有的公司股权的,投资者有权发起将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出售给其他第三方(以下简称“收购人”) )通过合并、重组、资产转让、股权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创始人对此的承诺如下:

(1)对投资者提出的出售公司股权的提案不行使否决权;

(2)根据投资者或收购方的要求,签署并送达与公司股权出售相关的所有文件,并积极采取配套行动;

(三)公司以股权转让方式出售的,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按照与投资方相同的条件转让给收购方。

8。知情权

公司及其创始人承诺按照下列要求及时向投资者和投资者指定的董事提供准确、真实、完整的公司相关信息,并接受投资者指定的人员对公司财务信息的检查:

(1)根据投资者要求,每月20日前提供上月财务报表和经营报告;

(2)根据投资者要求,提供每季度结束后30个自然日内经公司董事长和财务总监签署确认的未经审计的季度/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和负债)/半年。报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根据投资者的要求,在每季度/半年度结束后45个日历日内提供由公司董事长和首席财务官签署并确认的重要联营公司和子公司未经审计的季度/半年度财务数据。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四)每年会计年度结束后60个自然日内提供公司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并在会计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提供经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会计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5)在每个会计年度开始前30个日历日内提供公司新的年度收入和资本预算计划;

(6)公司应提供以下信息: ①投资者希望了解且与投资者利益相关的; ② 投资者自行审计所需; ③ 为完成或遵守政府主管机构的要求,投资方要求公司提供的与公司运营和财务有关的所有其他信息; ④ 公司收到有关收购公司全部或部分、公司任何资产或其任何子公司的任何正式要约和意向信息。本款规定的信息应自投资者书面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供;

(7)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后10个自然日内提供相关会议记录(如投资者需要);和

(8)创始人及公司承诺按要求及时向投资者提供相关公司信息。投资者可能要求以特定格式报告此类信息。如果公司不能立即获得此类信息或无法以所需的报告格式提交,公司应尽力按照投资者的要求获取、整理和编辑这些信息。

9。重大事项决定权

增资完成后,公司(含子公司及实质子公司)以下重大事项须经投资者、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实施:

(一)通过、修改公司章程;

(2)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授权代表董事会行使质押权;

(三)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4)员工期权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包括授予数量、授予对象、行权价格、行权期限等;

(5)公司年度分红方案;

(六)公司破产、清算、合并、分立、重组。

10。董事会的决策权

增资完成后,公司(含子公司及实质子公司)下列事项须经半数以上董事(包括投资方委派的董事)批准后方可实施:

(1)批准、修改公司年度计划和预算;

(2)处置公司重要资产,包括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资产;

(三)年度预算外一次性对外投资(含子公司对外投资)300万元以上、合资、合作等;

(4)是否存在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不参与表决);

(5)改变公司薪资制度;

(6) 任何对外贷款、借款、担保、抵押或对第三方征收的其他负担;

(7)聘任或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八)修改公司会计政策。

11。优先清算

公司清算、解散或停止营业时,投资者有权比原股东优先受偿,并按以下两种计算方法所得结果中较高者获得补偿:

计算方法1:投资方投资额+公司对投资方的全部债务+公司已公布但尚未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投资方的股利和应付但尚未支付的利息

计算方法二:投资者按持股比例分配公司可分配财产的份额

任何合并、收购、控制权变更、合并交易,或公司出售、租赁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知识产权,或将其独家许可给他人,将构成本条含义内的清算或解散。文章。或关闭业务。

第七条股东权利的分享与责任

自交割日起,投资者和原股东将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对公司享有并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治理

1。为加强公司管理,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聘任或变更,须经投资者与公司讨论后共同决定。 (根据公司董事会规则)

2。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设立董事会,由五名成员组成,投资方委派一名董事;公司将设立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成员不变。

3。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事项,于会议通知之日向董事提交会议材料。通知应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特快专递发送至投资者指定的收件人。

4。公司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股东大会批准,保证公司治理机制有效、规范运行。

第九条承诺和声明

1。公司创始人向投资者承诺:

(1)任何因公司历史债务、负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等)而在审计报告中未反映的债务或责任,均由原公司承担公司股东。投资完成后发现的任何损失将由创始人承担;

(2)发起人及其控股、参股的关联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从事或者投资与公司业务构成竞争的同类业务或者存在关联交易的业务;

(3)本次投资完成前,公司无未实施或计划分配的股利预案。自交割之日起,公司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等由增资完成后的全体注册股东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分享;

(4)未经投资人书面同意,创始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转让、转让、质押、抵押或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权;

(5)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融资需要创始人提供担保支持的,创始人同意无条件向公司提供相关担保支持;

(6)本次投资完成后,创始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除外)签署相关承诺书,保证3年内不会主动离开公司本次投资完成后,如在此期间辞职,则自辞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从事或投资任何与公司竞争的业务;

(七)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违法经营受到主管部门处罚的,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由公司或创始人承担;

(八)公司(含子公司)未足额出资或者抽逃出资,受到主管机关处罚的,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由涉案股东或者创始人承担;

(九)公司历史上历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双方发生股权纠纷,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创始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投资者向公司作出如下声明或声明:

(1)投资方决策委员会最终批准本次投资;

(2)投资者已完成商业、业务、财务和法律方面的尽职调查,且调查结果令投资者满意;

(三)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投资者将合理使用投资者享有的一切优先权,并以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相关问题;

(四)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投资者享有的随售权、反稀释权、回购权、搭售权、优先清算权,在公司正式提交上市后自动终止材料;如果公司上市材料撤回上市申请或上市申请未获批准,投资者按本协议第六条规定享有的所有优先权将自动恢复。

3。投资完成后,公司与创始人承诺按照以下约定时间完成相关工作:

(1)本次投资完成后[1]年内,创始人将分期或一次性向公司补充资本。增资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数据为准;

(2)本次投资完成后[12]个月内,创始人应向投资者提供本次投资前公司历史上发生的所有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款支付凭证。转让双方签署的声明。 、确认此前所有股权转让均已全额支付,且双方不存在潜在的股权或债务纠纷;

(3)本次投资完成后【3】个月内,公司(含子公司)按照投资方批准的方案与全体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与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进行沟通与其他重要岗位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

第十条交易费用支付

1。投资过程中,协议各方需承担日常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通讯费、文件制作费等;

2。若投资方按照本协议完成投资,则投资方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完成本次增资所支付的律师费、审计费等费用(以下简称“中介费”)由投资方承担由公司。上述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

3。如果投资者不投资,上述中介费用将由投资者承担。

第十一条保密和不可抗力

1。保密

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除相关法律、法规或有管辖权的相关政府机构要求外,未经本协议双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及其员工、顾问、中介机构或代理人应对其获得但尚未公告或以其他方式公开的与本次增资有关的所有信息和文件予以保密。

2。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受到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不可抗力事件是指超出受影响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不可预见的、或即使可预见但仍无法避免且不可克服的事件,且本协议签订之日后发生的任何客观上导致一方无法或不切实际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内容的事件,此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骚乱、骚乱、战争以及法律法规等以及中国证监会明确规定并公告的(上市规则变更等)而无法实质性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该等义务在协议存续期间终止履行。不可抗力事件;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情况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在本协议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通过通知方式向其他方提供此类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履行本协议客观上不可能或不切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可能且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对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影响;和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立即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消除或影响终止后,各方必须立即恢复履行本协议项下各自的义务。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及赔偿

1。本协议各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规定。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

(1)本协议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实质性义务或承诺,致使另一方无法达到签署本协议的目的;

(二)公司或创始人侵犯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投资者权利,以及公司和创始人对投资者作出的承诺、声明、保证等。

2。公司或创始人违反合同的,投资人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改正;违约方自收到投资者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未改正的,投资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行使回购权。

3。若创始人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股权补偿义务,则每逾期一天,投资人应支付股权补偿对应的投资人出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公司或创始人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股权回购义务的,每逾期一天按照股权回购价格的千分之三向投资者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协议终止

1。协议终止

经协商一致,各方可共同书面终止本协议。

2。单方取消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十天内,若本协议第五条所述先决条件未完全满足,投资者有权在上述期限届满后发出书面通知并且在增资到位之前。经发出通知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若公司或原股东在本协议项下出现违约行为,在投资者增资到位前,投资者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单方终止本协议,并有权另行通知公司或者原股东。股东要求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全部实际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及适用法律

1。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在争议发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与争议相关的谈判或诉讼过程中,除争议事项外,本协议双方在其他各方面均应继续善意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3。本协议和任何最终文件(除非基于适用法律规定)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不适用法律冲突原则)。若因执行本协议而产生任何争议,败诉方应承担相应合理的律师费。

第十五条协议的效力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的签署、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解释。

3。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由各方以书面形式签署;未经其他方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4。各方联系方式和地址如下。一方要求变更相关内容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另一方。

(1)公司代表:、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地址;

(2)原股东、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4)投资者、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地址。

5。公司按照工商局的要求提交公司章程或单独签署增资协议。若相关文件的内容与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规定不一致,则以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规定为准。

6。本协议以中文订立,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用于工商登记备案。

(以下是本《股权投资协议书》的附件及签名页)

(此页无文字,是《投资协议书》的签名页)

协议各方签字:

投资企业: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原股东:

投资人:

(印章)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

年月日

附件1:资金使用计划

附录2: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附录 3:陈述、保证和承诺

公司和创始人的一般陈述和保证

公司及其创始人单独及共同向投资者做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关于公司资质及经营情况,除已向投资者披露的外:

(1)公司为依法设立并存续的有限公司,具有合法资质,并依法进行年检;

(2)自本次增资起,如出现资本不足或其他资本缺陷的,创始人应共同承担补足资本的义务;

(3)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活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 公司持有其现有资产以及开展当前业务所需的所有执照、批准和许可,并且公司所有权/存在的合法性、财务状况、盈利能力、业务前景、声誉或主营业务尚未显现重大不利变化或任何涉及潜在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

(五)公司除目前正常经营过程中所从事的经营活动外,​​不会改变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也不会终止目前的主营业务活动;

(六)公司应当将其所知悉的、可能对公司业务特点和性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的公告或者其他信息告知投资者;

(七)向投资者展示、提供和转让的公司资产、负债等财务信息和数据合法、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8)公司不存在重大隐性债权或债务纠纷,不存在对任何一方潜在或正在进行的重大诉讼、诉讼、索赔或行政处罚;

(9)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公司及其创始人已被授权签订并履行本协议,并拥有签订、签订本协议的完全合法权利、行为能力以及所有必要的公司授权和批准。并履行本协议。提交本协议并全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不存在违法或利益冲突

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不会违反或与公司章程或其他组织规则中的任何条款相冲突,也不会违反对公司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的规定,或与之存在任何利害关系。冲突。

3。全面披露

(1) 据公司及其创始人合理所知,不存在与公司资产或业务有关的可能对公司资产或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实,并且公司及其创始人未发现任何与公司资产或业务有关的事实。向投资者披露。 ;

(2) 据公司及其创始人合理所知,公司及其创始人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或就根据本协议进行的交易向投资者提供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担保不存在任何虚假或误导性陈述,也不存在对重大事实的重大隐瞒。

4。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交货之日,上述声明和保证均真实、完整、准确。

5。公司及创始人向投资人承诺,投资完成后,投资人将按照股权比例享有各项股东权利;

6。创始人承诺并保证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影响或损害投资者作为公司股东权益的安排;

7、公司和创始人承诺,除公司已向投资方披露的情况外,公司目前不存在其股权、房产、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或其他重要资产被设定抵押、担保或存在其它权利负担的情况;如果本协议签署后发现有未披露的房产、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担保或其它重大权利负担的,投资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或要求创始人代为清偿债务以免除公司的相应债务;

8、公司和创始人承诺,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任何未披露的因违反法律法规而遭受任何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本次增资完成后发现本协议签署之前公司已存在任何违规经营而使公司可能遭受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创始人承诺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9、公司和创始人承诺,公司与第三方的协议、合同均已或将能得到合法、完整的履行;如果由于本次增资登记日前公司的任何已发生的行为而需要向任何第三方承担重大赔偿责任,且该等情形未向投资方披露的,创始人承诺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补偿公司因此遭受损失;

10、创始人承诺,本协议签署后,如公司需要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为其聘用的员工补缴任何在本次投资完成日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其他费用的,创始人承诺由其承担该等补缴义务;

11、创始人承诺,本协议签署后,如公司需要根据适用的中国税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补缴任何在本次投资完成日前应缴纳的税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等),则补缴义务将全部由创始人、承担;

12、创始人向投资方同意、保证和承诺:创始人及其任何关联方现在及将来均不得从事任何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任何活动);

13、创始人及公司自本协议签署日至登记日期间以与以往惯例一致的方式进行经营活动;

14、自本协议签署日至登记日期间,公司允许投资方对其业务、资产和财务等状况进行调查和访谈,并应根据投资方的合理要求向投资方提供该等调查所需的各项资料和信息;

15、自本协议签署日至登记日期间,公司及创始人不得以股权或其他融资形式代替投资方的增资行为,或因前述目的与其他第三方接洽;

16、公司和创始人应尽其最大努力促使所有的承诺和保证得到满足;

17、创始人对持有的公司股权享有完整的处分权利,不存在为其他个人或实体代持或代为管理股权的情形,亦不存在委托其他个人或实体代为持有或管理股权的情形,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诉讼、仲裁或争议等现实或潜在的法律纠纷。

公司(盖章)

创始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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