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停工留薪期是什么意思?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对于劳动者来说,带薪停工期本身作为补充收入存在,因此属于社会保障范围。停薪留职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所在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停工留薪期有什么待遇?
职工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的前提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如果职工虽然发生了工伤,但伤势并不严重,可以边工作边治疗,并不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工伤职工不享有停工留薪期待遇。
停工留薪期待遇的内容有三方面:
(1)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来源:万洲财经